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2024年,全省推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2个,二、申报条件(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工作安排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和大师工作室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包括: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3、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和近三年来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或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情况的总结报告,四、经费保障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复核备案后,原则上每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300—700万元(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24年77月313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报视为当年无申报项目,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为2年,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行业、企业要做好备案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跟踪管理,督促备案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及时建设完成并开展工作,联系人: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冯晓霞联系电话:0971—8258112电子邮箱:fxx2001538@qq.com省财政厅社保处:王思界联系电话:0971—3660157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试行)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试行)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