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陕科发〔2022〕4号)和《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规则》相关规定,2024年将对现代农业和资源环境2个技术领域的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四主体一联合”工程中心和校企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开展运行绩效评价,评价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二、评价程序运行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定量评价、定性评价和综合评价三个阶段:(一)定量评价,参评工程中心需要在线填写评估申请书(登录网址:http://ywgl.sstrc.com,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由工程中心负责人汇报评估期内运行情况,相关领域技术与管理专家依据工程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定并打分,三、工作要求(一)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由陕西省科技评估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工程中心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系统数据填写的时间自通知之日起,(三)定性评价汇报材料由线上评估申请书导出生成,运行绩效佐证材料和工程中心运行情况按照提纲(附件3)编写完成后上传至系统,029-85240130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3日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