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园区,相关单位: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海曙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22〕49号)、《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曙区支持企业创牌创优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市监〔2023〕3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拟补助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2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科反映,联系人:杨磊、许梦,联系电话:87169959,87006232,联系地址:海曙区白云街255号1号楼117室,附件:海曙区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附件:海曙区2024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拟补助名单.xls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曙区知识产权局)2024年3月19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宁波热火纺织品有限公司撤销冒名登记的决定书下一篇:关于2023年度海曙区支持企业创牌创优工作专项资金拟兑现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