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海原县2023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3〕2号)要求,2023年8月,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组成验收小组对该通知的小杂粮产业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谷子种植验收合格面积2050亩,每亩补贴100元,拟补贴20.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其验收结果及项目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与公示情况不符等问题,请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18:00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应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监督电话:0955-4011201附件:海原县2023年小杂粮产业项目验收表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月11日附件:海原县2023年小杂粮产业项目验收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