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及《2024年全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海原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发[2024]52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本项目招标采购物资计划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如有与公示情况不符,请于2024年4月26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955-40112010955-4011303附件:海原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发放计划表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2日附件:海原县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有机肥发放计划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