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专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实施办法》,科技厅组织实施氢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一、揭榜条件1.揭榜方应针对榜单要求提出具体解决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揭榜方应确定1名领军型科研人员作为首席科学家,并负责协调组织揭榜项目的顺利实施,2.牵头揭榜单位应为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企业,应有完善的科技项目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相关制度须在申报时提供附件),3.牵头企业应联合相关科研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申报,创新联合体原则上由自治区注册、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牵头组建,须联合区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企业应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请揭榜方于2024年8月9日前(建议提前注册)登录通过蒙科聚平台(http://www.mengkeju.com)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有关资料,申报截止后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实施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充分论证,自治区科技厅向全社会公示揭榜情况,三、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电话:科技厅高新处0471-63286062.政策咨询电话:科技厅资统处0471-63286033.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71-6328801附件:1.2024年科技“突围”工程氢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2.内蒙古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格式)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7月18日附件:附件1.2024年科技“突围”工程氢能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技术榜单.docx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