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内科发政字〔2018〕6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对全区2019年命名的40家科普示范基地及2018年度需复评的7家科普示范基地采取书面材料评审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评估结果如下,2019年度科普示范基地:内蒙古博物院等9家基地拟评定为优秀等次,包头市科技少年宫等24家基地拟评定为合格等次,紫荆(鄂尔多斯)技术转移中心科普示范基地等7家基地拟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按规定撤销其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称号,现就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受理电话:0471-6328711附件1.2019年度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等次名单2.2018年度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评结果名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4年5月11日附件:附件1.2019年度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评估等次名单.docx附件2.2018年度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复评结果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