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单位:依据《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建设管理办法》(湘工信科技〔2023〕123号)和我厅有关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对我厅批复的“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单位”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已由我厅批复的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单位(具体名单见《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计划(第二批)》),二、申请验收和认定的基本条件(一)完成了该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中既定的阶段性建设内容及目标任务,比照工信部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相关条款和要求:汇聚了本领域省内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多类创新主体和省级创新平台资源,通过创新联盟向企业(含创新中心的股东单位、孵化的新企业)实现了至少1项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和商业化应用,三、申报验收和认定的工作程序1.申报单位,自主编制《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和认定申报书》(见附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验收和认定申报书》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加盖市工信局公章和签字,对市工信局上报的《验收和认定申报书》进行审查,对满足验收认定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申报单位,对通过验收并达到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省工信厅认定其为“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领域名称)”并颁发牌匾,待条件成熟时申报验收和认定,附件:湖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和认定申报书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