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申报及重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一)“企业类”项目,向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以下称“出口信保”)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投保“一般企业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对2023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的外贸企业定向开展出口信保“普惠平台类”服务,三、支持标准(一)“企业类”项目,对保险公司垫付的通过“单一窗口”投保的普惠平台保险费给予全额支持,由符合条件的省一级保险公司在2025年1月31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书面申报材料,(1)“企业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1)“平台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3,资金支持期内已发生项目据实申报,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于8月2日前将“企业类”项目入库明细报送我局,邮寄)、电子版申报材料(企业申报资料扫描成1份PDF,邮寄)、《“企业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盖章,4.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2021-2023年)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般企业类”申报材料需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附件:1.注意事项2.“企业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3.“平台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4.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明细表佛山市商务局2024年7月19日附件:1.佛商务外贸函〔2024〕12号.pdf2.附件1:注意事项.wps3.附件2:“企业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wps4.附件3:“平台类”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wps5.附件4: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