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龙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东石府〔2022〕5号)和《石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龙镇推进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行动方案>的通知》(东石府办〔2017〕14号)规定,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确定2023年石龙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奖励项目146项,现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奖励项目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石龙镇经济发展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三楼经济发展局经发5室,联系人:袁永杰,电话:86118160,附件:2023年石龙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xls东莞市石龙镇经济发展局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