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的指导的意见》(辽商零售〔2022〕72号)有关部署,培育、扶持和规范我市老字号发展,市商务局起草了《“丹东老字号”认定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反馈至市商务局零售业服务科,信函反馈请在信封上注明:“丹东老字号”认定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传真反馈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通信地址: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丹东市商务局邮政编码:118009电话、传真:2123828附件:“丹东老字号”认定规范(征求意见稿)丹东市商务局2024年8月9日丹东老字号认定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