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青山区八吉府街群利村2.2223公顷的集体土地,并于2024年4月9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青土告字[202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2.2223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青山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特此公告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附图附件:青江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方案.docx青江3用地范围图.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下载][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