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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工作指引

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2024-08-01
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2024年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工作方案的通知》(荔发改〔2024〕75号)二、办理流程(一)企业/单位申报推荐,将《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需求汇总表(申报企业/单位)》(附件2)以及申报企业/单位材料、推荐人选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区人力社保局邮箱Lwqzlkz@163.com,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确认申报企业/单位性质符合遴选范围,区人力社保局通知审定通过的入户推荐名单上的申报人于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以区人力社保局邮箱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在“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进行审核(系统申报流程和上传材料要求届时将公布在“荔湾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的“人才服务”菜单的“人才引进”子菜单里),三、遴选单位范围申报单位注册地址在荔湾区辖内,满足以下3项条件之一:(1)广州市总部企业或区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名单由区发改局负责确认),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各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四上”企业(名单由各街道负责确认),4.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后需要用总量控制类指标人才引进入户的人员(名单由区人社局负责确认),四、申报人条件(一)上述第一、第二类单位的申报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述特殊需要人才在申报单位或其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二)上述第三类、第四类、第六类单位的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申报人如为非编内人员,以申报人在荔湾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同一申报单位内的申报人分数、申报人在申报单位累计缴纳社保时长皆相同时,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并告知申请单位或申报人,附件1.申报企业单位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材料清单.docx附件2.广州市荔湾区总量控制类人才引进入户需求汇总表(申报企业单位).docx附件3.广州市荔湾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计分标准.docx附件4.主管部门咨询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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