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韩城市工信局,按照《陕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陕工信发〔2020〕67号)(简称《考核评估办法》),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评估范围根据《考核评估办法》,省级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分年度考核和定期评估分别进行,(一)对2019年认定的省空天动力、省无人机系统、省贵金属材料3家创新中心进行评估,(二)对2017年、2018年、2020年和2021年认定的省光电子集成、省稀有金属材料、省智能机器人、省液流储能等13家创新中心进行考核,(三)14家筹建创新中心提交建设情况报告,二、考核评估内容考核评估主要内容为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情况,按照实际建设运行情况认真完成报告材料(附件1)及数据填报表(附件2),(二)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创新中心考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于5月31日前将报送文件、考评材料(一式3份)报省工信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三)省工信厅按程序组织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邹彬电话:029-63915424邮箱:313600219@qq.com附件:1.“陕西省xxx创新中心”考核评估报告(提纲)2.陕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数据填报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