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香洲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就业稳增长促创新若干措施>第八条(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和第十条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具体申报指南如下:一、申报依据《香洲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就业稳增长促创新若干措施》二、扶持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一)扶持项目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抢抓生产,(二)扶持标准对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达到10%、30%、50%及以上的,(三)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应是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2.申报主体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比2021年第一季度增幅达到10%及以上,3.申报主体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2.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抢抓生产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5.限额以上住宿业提交本企业填报的2022年3月《财务状况》报表(S203表)(备注:按照国家统计核算制度规定,规模以上旅行社一季度营业收入用1-2月数据核算),三、申报流程(一)申报主体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申报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柠溪文化广场B区3楼310室(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发展室),申报主体收到资金后,(二)申报主体在资金申报和使用过程中,(二)本申报指南由珠海市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附件:1.申报资料封面(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抢抓生产扶持资金)2.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抢抓生产扶持资金申请表3.申报承诺书香洲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4月25日附件:1.附件1申报资料封面(支持限额以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抢抓生产扶持资金).doc2.附件2支持限上住宿业及规模以上旅行社抢抓生产扶持资金申请表.doc3.附件3申报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