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同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研发基地项目协议书》约定,7月23日,园区招商和科技人才服务中心邀请相关专家开展了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7月23日-7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以书面、实名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477-8901907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空港物流园区大数据中心1502(邮编017000)附件:综合保税区电子研发基地认定结果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招商和科技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