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龙政办发〔2021〕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前期申报实施,经验收及相关部门确认,我局将龙湾区杨梅矮化补助资金予以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1日-2024年07月08日举报电话:0577-869620200577-86962029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07月01日附件:龙湾区杨梅矮化补助资金清单序号单位名称数量(株)金额(元)1温州市璋川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14412161502温州市龙湾状元结福果园家庭农场550825003温州康隆杨梅专业合作社21013151504温州市龙湾状元金加元家庭农场550825005温州市瑶溪杨梅专业合作社3000450000合计7642114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