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63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81号)有关文件要求,推荐投资建设能力强、建设条件好、收益分配优的项目作为我旗驭风行动示范项目,现将优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优选方:鄂托克旗能源局(二)优选监督方:派驻工信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三)优选服务单位:第三方咨询机构(四)优选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鄂托克旗拟竞争性优选分散式风电项目规模50MW,单个试点嘎查村规模不超过20MW,鄂托克旗人民政府负责确认企业推选工作方案和项目推选结果,二、申报条件与要求(一)建设规模鄂托克旗“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总规模不超过50MW,单个试点嘎查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支持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最终比选确定一个投资主体负责旗内试点项目建设和全生命周期运营维护,三、申报流程(一)项目申报各开发企业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81号)要求,)(二)项目优选评审专家组将审核申报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文件关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的基本要求,并根据技术方案、收益分配、前期工作、企业实力、社会贡献、“风电+”应用场景等多方面,并将最终优选项目作为鄂托克旗推荐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报送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四、申报企业有关要求1.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实力和相关技术能力,2.申报企业应承诺以在鄂托克旗境内注册的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3.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文件中有关工程技术指标落实项目建设,3年内不得参与鄂托克旗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