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社保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联系电话:0577-59005399)序号单位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人数养老保险金额医疗保险金额失业保险金额合计补贴金额(元)1浙江德卡控制阀仪表有限公司91330328145629301W213903.688856496.7223256.4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