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14号)(附件3),附件:1.关于加强锂电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4〕428号)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一)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技术标准或规范,八、附则(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附件3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第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锂离子电池行业企业公告申请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填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三、监督管理第十二条进入公告名单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企业(以下简称公告企业)要严格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自查报告与月度生产经营情况表是监督检查公告企业执行《规范条件》情况的重要依据,第十四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正在申请规范公告或已公告企业有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或《规范条件》有关要求的,第十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进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