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等产业政策文本的通知》(瑞政发〔2024〕17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产业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瑞政发〔2023〕4号)、《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请浙江省2023年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函》(浙高企认〔2023〕8号)、《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公告》、《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浙江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8家新认定和温州高格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170家重新认定共计298家2023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7天,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不予受理,我局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通讯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16楼1618室,关于对瑞安市2023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公示.pdf瑞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