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号)精神,我局委托福建省云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目前中标公司完成项目采集录入并申请验收,我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共采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3352家:农民合作社1396家(其中经营异常336家,家庭农场(含经营大户)1956家(其中不再经营302家,主要是一些经营大户没有经营),现将项目验收结果和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尾款11.8286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如无异议,我局将予以拨付项目补助资金,(联系股室: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股,联系人:郑辉联系电话:0593-6382668)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