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经实地评估验收,2023年拟确定93所幼儿园为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邮政编码:010011),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电子信箱:1509801999@qq.com,联系电话:0471-2856617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1月27日2023年拟认定内蒙古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名单▼▼▼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编辑:郇昕初审:施少宇复审:李捷终审:张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