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2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内容如下: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1.对符合两牛大县培育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进行贴息,范围是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放的,2023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项目,担保贷款项目在申报贴息时需已依约结清全部本息,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已享受贴息政策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2.对符合条件的“豫农担-救灾贷”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进行贴息,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去年已享受该贴息政策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二、公示期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尉氏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371-2799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