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卞春德等9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卞春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7113济南市莱芜区春德养殖场2岳进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4512济南市莱芜区东岭畜牧养殖场3乔新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1833济南市莱芜区金穗家庭农场4郭执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261X济南市莱芜区志同五金建材经营部5景丰东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6836济南市莱芜区金海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室6耿呈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213济南市莱芜区呈祥鸡蛋店7张凯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919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张凯建筑机械租赁中心8孙福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534济南市莱芜区乐尚美容美发店9亓帅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16济南市莱芜区一诺艺铤信息咨询中心公示日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