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区开展“项目制”培训遴选培训机构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范围(一)遴选对象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在许可证规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培训,杜绝人力资源公司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二)职业(工种)范围符合国家职业(工种)目录中保育师培训的相关要求,二、培训要求(一)培训对象:16岁以上退休年龄以下的人员,(二)培训周期:20天(三)培训人数:不低于30人(四)培训场地:符合培训要求的地点三、遴选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五)参加本遴选项目前三年内,(六)培训机构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求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机构许可证规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开展培训,杜绝人力资源公司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遴选所需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服务方案(包含培训机构概述、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组织、培训质量监管、培训使用教材、培训实施管理方案、培训场地设备详细描述、培训档案管理、安全应急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培训合格后保证就业率达到80%及以上的方案等),(二)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桥东路西二道巷5号,六、工作要求(一)严格按照省、市人社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遴选工作,七、联系方式: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杨文亮联系电话:3045726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桥东路西二道巷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