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邕府规〔2022〕2号)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现有效期已届满,进一步加强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城区发改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作为制定机关对原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完善,形成了《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于2024年8月14日前,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18号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邮政编码:5302993.电话反馈:0771-473281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表格名称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操作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附件2.《南宁市邕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