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二)统筹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龙岗片区的规划建设,支持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四)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五)负责管理科技发展资金,(六)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八)推动完善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服务体系,负责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龙岗区相关工作,(十二)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纳入我区科技发展、自主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具体政策措施中,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国际人才交流大会龙岗区组团相关工作,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实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