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以下对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经调查,贷款对象已按时还本付息,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8号)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举报电话:0577-88530241序号贷款对象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贴息金额1赵辰翔一年30万元13950元2王伟彬一年40万元18600元3柳圣榜一年30万元8493.33元4潘维康一年50万元15229.86元5任树新一年60万元8948.33元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