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所涉资金指发生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费用,指与《若干政策》第十二条所对应的项目,指与《若干政策》第十一条所对应的项目(不含创新券政策申报),(二)全年多批次申报项目1.房租补贴类项目,指与《若干政策》第十条所对应的项目,指与《若干政策》第十六条所对应的项目,指与《若干政策》第十七条所对应的项目,根据企业需求原则上每季度组织材料申报、资金兑现,三、申报材料内容(一)全年统一时间申报项目研发类项目(EDA工具、装备、材料研发)申报企业须提交的材料:(1)《集成电路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4)《集成电路项目申报补助汇总表》(附件4),研发类项目(流片费用、IP、EDA购买费用)、首购首用项目、公共技术平台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交材料:(1)《集成电路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4)《集成电路项目申报补助汇总表》(附件4),(二)全年多批次申报项目申报企业须提交的材料:(1)《集成电路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4.项目申报时间请申报全年统一时间申报项目企业于8月12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杭州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平台),邮箱:29109016@qq.com附件:2023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集成电路产业政策申报材料.docx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