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凭政发〔2019〕10号),《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凭政发〔2019〕10号),《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凭政发〔2019〕10号),5年内按其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超过2018年增量部分的100%予以奖励,《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凭政发〔2019〕10号),《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凭政发〔2019〕10号),按照其个人对片区的经济贡献100%给予奖励,《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凭政发〔2019〕10号),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合同租赁期为五年,(1)自2021年以来在崇左片区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2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按照外资企业在商务部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实际到位外资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外资企业在商务部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实际到位外资总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理委会凭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支持和促进外商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自贸崇左发〔202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