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临平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临平农发〔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经业主申请,所在镇(街道)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区财政局审核,拟核拨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临平区生猪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70936元(详见附表),现予拨付前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期:2022年4月22日-4月29日监督电话:临平区农业农村局89163821临平区财政局86221661附件:2021年度临平区生猪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拟补助资金明细表2021年度临平区生猪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拟补助资金明细表.doc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2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打印本页】【返回顶部】【关闭窗口】上一篇:关于拨付2021年市级及区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下一篇:关于2021年度临平区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专项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