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印发《海南省科研机构引进和培育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 2022-04-22
投入运营后每年研发投入(含争取科技经费)应达到500万元以上,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3.科研机构科研人员30-50人(不含),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4.科研机构科研人员20-30人(不含),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按如下标准给予科研经费补助:1.科研机构科研人员50人及以上,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4.科研机构科研人员20-30人(不含),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按上一年度的科研基础设施投入和研发投入总和50%给予科研经费补助,第十五条科研机构单位每年一季度向省科技厅报送上一年度财政补助经费支出情况。

更多精选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2022-04-22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