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现面向全省有关单位征集跨省区域科技交流合作重点研发项目需求,(二)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落实我省与相关省(市、区)签署的重大科技创新合作协议,有较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区域创新合作项目,2.项目需求单位需与相关省份创新主体前期有较为深厚的科技交流合作基础,前期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科技交流合作协议,3.项目需求按归属地提交推荐单位,省级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其中,各市(州)科技部门原则上不超过5项,推荐单位为科技厅的高校院所可以直接报送项目需求,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5项,其他单位请提交推荐单位或按归属地提交各市(州)科技部门汇总上报,三、报送要求1.请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科技部门、有关单位于7月12日12:00前将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1)、前期合作基础介绍(附件2)发送至科技厅交流合作处指定邮箱(包括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四川与吉林科技创新合作项目需求已组织专项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