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乡振发〔2023〕50号)、《关于印发〈乡村工匠“百千万”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乡振发〔2023〕96号)的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请,经南部县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部县税务局、南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信息比对,南部县乡村工匠培育推进小组办公室评议,拟认定何建明等50人为南部县乡村工匠(见附件),公示期7天(即2023年7月5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单位名称和地址:南部县农业农村局(南部县蜀北大道139号)联系电话:0817-5587220附件:拟认定为南部县乡村工匠名单南部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