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及其工作指南有关规定,现对拟同意设立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公示:机构名称:扬州乐之影音乐培训有限公司机构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三笑大道71、73号培训项目:音乐、舞蹈、美术培训时段:周二至周五18:00—20:00周六至周日08:00—18:00培训场所面积:29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张影行政负责人:张静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意见看法的,将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87961671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A22窗口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