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1.2016年以来,牵头(或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承担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项目立项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且有融资需求或未来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2.2016年以来,牵头(或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承担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方向项目、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且有融资需求或未来有融资需求的的科技型企业,对于入库的项目,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贷款项目融资,协调相关银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效率、长周期、低成本的融资服务,通过创新积分评价,四、工作要求及报送时间请各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否则无法通过,首批贷款项目信息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