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活动,认真填写《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于2022年5月12日前寄送至我局(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wangsw@mail.amr.sz.gov.cn,特此通知,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的通知2.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