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我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现组织企业通过“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研发投入数据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对象纳入研发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四、报送要求本次填报的数据为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注:研发费用填报数据小于1万元的,将单位第一季度研发经费支出相关佐证材料,可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截屏)、研发支出(研发费用)明细账、科目余额表、核算项目明细账并电脑全屏截屏,注意:1.附件1“表1(560家)”中的规上企业无需上传附件材料,2.附件1“表2(151家)”中的规上企业,如果2022年新增有研发支出,需要按照附件2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如果2022年仍然没有研发支出,3.不在附件1名单中的企业不用填报,67123955附件:1.2021年度郑州市规上企业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表2.研发支出(研发费用)明细账模板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