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1.辖区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国内外高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杭技术转移中心(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2.主要服务业绩清单(见附表2)及其服务佐证材料和服务收入证明(发票、税票等),(二)推荐单位各区、县(市)科技局出具推荐汇总表(签名盖章),4月29日前将推荐的机构基本情况表(盖章),与机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西湖区黄姑山路40号),提交机构各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区县市科技局经实地调研和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汇总成表(签名盖章)报送到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三、评选公示依据机构申报材料和区县市科技局推荐情况,四、示范表彰市科技局择优确定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名单,附件:1.区县市推荐汇总表.docx2.机构申报表和清单.docx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