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县民政局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对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1年度检查,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2年5月31日前,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2.上林县老年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021年度年检报告书上林县民政局2022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林县民政局办公室2022年4月20日附件1上林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检查须知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上林县民政局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对县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1年度检查,提交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参检单位在广西社会组织网(http://shzz.mzt.gxzf.gov.cn/),管理机关对参检单位的年检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参加年检所需要的材料可到业务主管单位打印领取或直接到县民政局社会组织办公室领取,将《2021年度检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作出结论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的公章,前往县民政局现场年检:网上预审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加盖公章后,(二)参检单位必须如实填写《202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2021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六)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