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与发展,现将《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4月20日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根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21〕43号)等有关规定,(三)市科技局和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研发中心备案、抽查、运行评价与服务等工作,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研发中心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二、申报与认定(一)申报研发中心的依托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市注册的,6.鼓励与其它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组建研发中心,(二)申报企业应填报《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三、建设与管理(一)研发中心依托企业应制定研发中心运行发展计划,(二)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研发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由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整改评价工作,五、附则(一)研发中心统一命名为:“杭州市+依托企业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