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单位为企业(不含科技服务机构)的需纳入科技型企业库,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三、申报材料基础材料(所有申报企业都需提交):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3年度)(附件1),1.申报材料(1)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批复文件,(2)活动举办单位需是社会单位管理或高校所属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2.项目孵化补助鼓励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与区内高校联合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对入驻上述平台3年以内的高校项目按平台运营机构基本服务收费50%、同一项目累计不超过5万元补助,其他说明:(1)入孵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项目需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1)首次认定的企业提供2023年高企证书或备案文件,其他说明:(1)本次补助对象高企认定备案通过时间或首次“升规上限”的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2.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奖励鼓励科技服务机构提高科技型企业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2)本次补助对象服务科技型企业入库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的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五)支持创业孵化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1.申报材料(1)新认定奖励:2023年度国家级孵化平台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2)绩效考核奖励:2023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申报材料、绩效补助证明材料和到位资金回单,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11日附件下载:1.附件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3年度).docx2.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docx3.附件3科技服务机构2023年度服务企业清单.docx4.附件4关于印发《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