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教育局关于开阳博雅幼儿园变更举办者事宜的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举办者及民办幼儿园董事会申请,县教育局2024年6月14日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同意开阳博雅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一、变更举办者原则同意开阳博雅幼儿园举办者由鞠军变更为王玉梅,请以上变更单位相关债权人于2024年6月24日前向相关单位申报债权,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4日,监督电话:0851-872211250851-8722135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