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苍南县2024年省级区域协调(设施大棚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苍农〔2024〕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财农〔2023〕3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业务科站现场踏勘、专家立项评审等程序,拟确定苍南芳霞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申报的“苍南县芳霞设施番茄科技示范基地二期建设”等6个项目为苍南县2024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第三批拟立项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21日,如有异议,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电话:68702857)反映,附件:苍南县2024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第三批项目拟立项公示基本情况表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4日附件:苍南县2024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第三批项目拟立项公示基本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