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80号),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开展第十三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或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二、申报条件申报设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其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三、申报程序(一)申报机构自愿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备选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按属地原则从所在市或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属于地区或部门、行业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四、申报材料(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五、工作要求(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各地各部门应优先从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推荐,(四)各地各部门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将推荐函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等书面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孟剑光联系电话:0551—62653375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电子邮箱:845938887@qq.com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1-2.doc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