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衔接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2023年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通过《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长寿区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长财行发〔2022〕245号)和《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统战部关于报送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的函》(长委统函〔2022〕26号)予以公示,公示资金40万元,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中共重庆市长寿区委统战部提出意见,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023-40661760,区委统战部:023-406611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45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长寿区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2.关于报送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的函长财行发〔2022〕245号关于提前下达长寿区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pdf长委统函〔2022〕26号关于报送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的函.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