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服务〔2022〕28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十融合”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设计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研究编制了《重庆市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十融合”工作指引(试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2年9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十融合”工作指引(试行)一、适用对象已入选的重庆市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二、指引内容(一)党建引领与设计创新相融合,各培训基地要坚持党建引领、人才强链、设计赋能,(二)培训基地与工业园区相融合,各培训基地要强化与工业园区结对合作,(三)专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相融合,共建培训基地的院校、企业、园区要紧密合作,在产教融合、园校企合作过程中及时吸收行业企业的产业需求、前沿工艺、实战项目,(八)专业教师与设计总监身份相融合,(十)培训基地与中小学校相融合,负责辖区内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结果纳入制造业设计培训基地评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