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公众对《关于印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受理单位:汕尾市财政局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228号财政办公大楼邮编:516600电话:0660-3343135邮箱:sw668808@163.com附件:关于印发《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汕尾市财政局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