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高新区上一轮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服务期已满,现拟重新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为辖区内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提供全流程免费指导服务,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心职责咸宁市高新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非正式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外贸全流程服务,三、申报条件1.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外贸综合服务、供应链金融、国际货代、物流等运营能力,其中从事国际贸易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人,专业报关员不少于1人,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咨询、培训、备案、审证、制单、结汇、退税、外贸保险、报关、报检、物流、翻译、认证、外贸代理及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所做的其他工作,四、申报材料1.承办企业申请报告,3.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报关、报检、退税、收付汇、物流、信保、融资等业务的业绩情况,其中报关、报检、退税、融资等服务必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所服务企业清单及有效合同、协议),高新区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办公场地,承办企业与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咸宁市商务局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若评价不合格。